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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教学院长(系主任)工作职责
    来源:  浏览次数:日期:2023-02-03 02:50 字体:
     

    1.把握住医学教育的方向和要求,医院教学工作是教书育人,培养合格的医学人才。

    2.协调医院科教科与医务处、护理部的关系,加强与医学院校及其他学院、专业、系的沟通,以保证临床教学任务完成。

    3.重视临床学科的建设和临床师资队伍的培养,使临床医师的教学能力不断提高,教学与医疗、科研相结合,临床与基础相结合。

    4.负责审定系、教研室每学期任课教师,教学进度计划,教学大纲(或实习大纲) 及教材、讲义,审定期终考试及毕业考试的考题。

    5.对临床教学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定,并对这些人员的选留、调动、晋级、进修、留学等提出具体意见,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,报请医学院校领导审批。

    6.领导班主任和教师做好学生政治思想工作,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有益活动,使学坚德、电、体、美等全面发展。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。

    7.按规定处理学生的学藉和奖惩,提出具体意见,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,报请医学院校领导审批。

    8.组织教学工作研讨会,交流临床教学经验。处理其他行政事务工作,包括对教师的教学课时津贴、教学用房的改建和扩建、教学仪器和设备的经费预算管理等。

    9.熟悉和了解医学科学发展的动向,医学教育改革的趋势,对临床教学改革做出前瞻性的思考,提出应对措施。

    10.抓好毕业后教育、继续教育,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夯实基础,为医院进一步发展提供人力资源。